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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批陕西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一般研究课题、自筹研究课题与实践项目结题(项)验收的通知
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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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首批陕西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与实践项目立项的通知》(陕教工宣办〔2021〕10号)安排,依据《陕西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决定开展首批陕西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一般研究课题、自筹研究课题与实践项目结题(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验收范围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首批陕西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与实践项目立项的通知》(陕教工宣办〔2021〕10号)批准立项的6项一般课题、97项自筹课题与10项资助项目、68项自筹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项)基本条件

首批陕西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一般研究课题、自筹研究课题与实践项目结题(项)基本条件参照《陕西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具体为:

(一)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应至少在正式出版刊物或具有网络出版资质的电子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的论文。

(二)资助项目应以季度为单位通过微电影、动漫、摄影、网文、公益广告、音频、短视频、校园歌曲等形式在网络公开发表传播优秀作品并形成一定的流量数据。

(三)实践项目中的自筹项目结题应在网络公开发表传播优秀作品。

三、验收原则

结题(项)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通过结题(项)验收,落实研究课题及实践项目建设目标;对课题及项目的产出成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的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成果的意见,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四、验收程序

(一)个人自查

主持人对照课题(项目)目标责任书中约定的预期成果,进行全面自查,填写结题(项)验收报告,整理反映该课题(项目)研究成果的相关支撑材料。

(二)学校审核

学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业务主管部门会同科研管理部门对课题(项目)研究(创作)过程、研究(创作)成果、学校配套经费使用、课题(项目)组人员构成及其分工等情况进行审核。对达不到课题(项目)结项基本要求或完成质量差的课题(项目),各高校应责成主持人做好改进、及时完善,确保质量。

(三)专家评审

组织专家对满足结题(项)基本条件的课题(项目)资料进行评审,评审采取回避原则与盲评方式。

(四)结果鉴定

按照结题(项)基本条件达成情况与“预期—实际”目标效果对比评价进行综合评定,给出验收结论。验收未通过的课题(项目)应申请延期结题(项)或接受撤项处理。

五、成果管理

课题(项目)主持人及其成员取得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均纳入研究成果认定范畴,成果形式不限于学术论文、专著教材、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等。成果形式为期刊论文的,不得发表在国家公布的“负面清单”或“黑名单”期刊目录。成果形式为网络文化成果的,不得发布在网信部门明确的负面网络平台或自媒体账号。凡正式出版的研究成果或公开发表的网络成果,未按照《陕西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标注的,验收时不予认定为关联性成果。

六、结题(项)管理

(一)验收通过的课题(项目),准予结题(项),所在高校应结合实际做好科研成果及业绩表现认定。验收未通过或申请延期的课题(项目),主持人下一年度不能申报新课题(项目)。

(二)因故不能按计划结题(项)的课题、项目,主持人应填写《陕西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与实践项目延期结题(项)申请表》(见附件2),说明延期原因及延期期间的工作计划,并报陕西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备案。

(三)同一课题(项目)最多只能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自结题(项)结果公告起算6个月,延期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将予以撤项。下一年度所在高校课题(项目)申报指标数将依据本单位撤项数量相应核减。

七、结题(项)工作安排

(一)本批次结题(项)需要提报材料包括:《陕西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与实践项目结题(项)验收申请表A》(简称A表)、《陕西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与实践项目结题(项)验收申请表B》(简称B表)、课题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或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图文集。B表与佐证材料中不得出现参与人、参与单位等影响评审的背景信息,否则视为违规,必要时相关文字内容可使用字母(A、B、C...)、星号(*)代替,相关图像部分可采取局部模糊处理。课题成果如暂未出刊(书)需要提供录用或出版说明并提供带有研究内容的重复率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高于20%)。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必须体现网络流量情况与相关团队参与情况。

(二)课题(项目)主持人应于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个人自查并通过陕西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申报系统(网址:http://gaut.sust.edu.cn/gxqtskdsz)进行线上申报,下载A表、B表,并按照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材料。

(三)各高校管理员应于11月4日前完成学校审核工作,对符合结题(项)条件的课题、项目进行线上提报,并以学校为单位寄送A表(中缝装订、一项一份、签章寄送)。学校线上提报后课题、项目申请结题(项)信息与材料不予变更。结题(项)工作进展与工作提示将在申报系统中以公告形式告知。

联系人:张钦峰

联系电话:029-86168941 18729484409

邮寄地址: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科技大学四号教学楼C402


陕西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