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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出入、停放通知
201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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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院(部)、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评估指挥部要求,为了加强校园评估阶段的环境秩序管理,现就校园内治安秩序管理,尤其是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出入、停放通知如下:

第一阶段:9月28日---9月30日

集中对教职工、餐厅、物业公司以及施工单位的非机动车辆进行专项治理,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求所有电动车、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辆统一停放在6号、7号公寓北侧道沿上和东门内南围墙空地处。严禁在公寓楼内外,餐厅周边及各教学楼外随意停放,此规定将长期实行。如有违犯锁车拖移并予以经济处罚。

第二阶段:10月1日---10月12日

1、国庆节期间,院内道路将划标识标线,机动车辆禁止停放在主干道,车上必须留有联系方式,做到随叫随挪。

2、10月7日下班时,请所有教职工将车辆开离学校,10月8日至12日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学院东大门前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在此期间倡导所有员工上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学校的预评估工作提供。

3、所有教职员工电动车、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辆统一停放在6号、7号公寓北侧道沿上和东门内南围墙空地处,严禁在学校院内随意骑行。如有违反通报其单位。

4、院内留有学校部分办公用车位,公务车辆必须整齐停放在划设的停车位内。

5、学院送货车辆每天早9点以前,晚6点以后从北门进入。

第三阶段:10月13日至25日

1、10月13日至19日,针对预评估工作中校园治安秩序出现问题进行整改;

2、10月20日至25日,进入正式评估工作阶段,执行第二阶段管理规定,院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只保留接送专家车辆车位。

评估工作事关学院发展大局,希望所有老师、员工及合作单位,严格遵守学校规定。凡在评估阶段不按规定停车以及不配合保卫处工作的,将车辆拖移,产生的费用及法律责任由车主本人全部承担。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保卫处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