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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的通知
20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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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直属单位:

依照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2020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指南公告》的文件要求,2020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西安市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为繁荣发展西安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

二、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 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不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条件的限制,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

3. 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5.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未结项者或者未通过结项评审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6.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能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报。

三、申报要求

1.《西安市社科基金项目2020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选题必须符合《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指南》题目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以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并在汇总表中明确填写学科分类及指南题目,并只填一项。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

2. 申报西安市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西安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西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基础研究要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及前期成果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3. 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申报单位须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西安市社科基金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4. 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5个学科(不含军事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西安市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5.《西安市社科基金项目2020年度课题指南》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6. 2020年度西安市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各高校和研究院所的社科管理部门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7. 课题申报的种类为:重点项目(壹万)、一般项目(伍仟)和青年项目(经费待定)。申请人应按照《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8. 西安市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1年,应用对策研究当年10月完成。

9. 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凡以西安市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10.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课题须按照《西安市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西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三年内不得申报西安市社科基金项目。凡在西安市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11. 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会议评审。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五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12.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评审等级予以公布。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请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13. 项目申报材料从附件下载。

四、申报程序

1. 课题申报者按要求填写《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立项申请书》)及《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立项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论证活页》)。《立项申请书》和《论证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打印,中缝装订,本人签名。

2. 请于4月15日前将正式材料(《立项申请书》一式2份、《论证活页》一式4份及《申报汇总表》)由院系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78601131@qq.com邮箱。申报人须严格按照指南学科分类、指南题目、研究类型填写,不得随意填写,请按时间节点提交申报材料。


咨询电话:13636836921  联系人:郝建军

科研处

2020年4月8日


附件:

西安社科规划基金课题指南

西安社科规划基金课题立项申请书

西安社科规划基金课题申请活页

申报汇总表

《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