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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举办首届全省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展示活动的通知
201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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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举办首届全省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宣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不断加强“形势与政策”课规范化建设,有效深化“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改革,发现培养一批优秀骨干教师,大力推动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按照教育部要求,省委高教工委决定举办首届全省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展示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参加教学展示活动的教师,须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印发的《2016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教学建议》,从以下规定的授课范围中选择一个主题,设计讲授15分钟以内的课程。

1.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2.结合长征胜利80周年宣讲红军长征胜利的伟大意义和宝贵经验。

3.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意义及成效。

4.成功举办G20杭州峰会对于中国和世界的深远意义。

5.南海问题的由来、实质及应对之策。

二、参与对象

全省高校在职的“形势与政策”课任课教师。

三、活动流程

首届全省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展示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由各高校根据省上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教学展示。

第二阶段:各高校向省上推荐1名教师参加全省教学展示。

第三阶段:高教工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第四阶段:根据第三阶段情况,对优秀教师进行表彰,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通过网络公开课、教学研讨等形式对优秀教学进行展示宣传。择优推荐2名教师参加全国教学展示。

四、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把此项活动作为贯彻落实《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和《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要大力支持教师参加各阶段活动,保证教师的活动时间及必要工作条件。

2.各校推荐1名教师参加全省教学展示活动,并于10月20日前将推荐教师的推荐表(见附件1)纸质版1份、时长15分钟以内的微课视频光盘(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2)送至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信息中心,同时发送推荐表和视频的电子版到指定邮箱。教师本人享有“微课视频”的著作权,同时须授权各级活动主办方及承办方享有网络传播权。

省委高教工委联系人及电话:王世娟,029-85582584

形势与政策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李婧,13669259787

寄送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邮编:710049

电子邮箱:422136087@qq.com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