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服主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7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11-09
阅读:

关于做好2017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

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校:

为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根据《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陕教高〔2013〕42号),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7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范围、类别与数量

(一)立项范围。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教学一线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立项范围参照《2017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2017-2019年)》(附件1)。

(二)立项类别。

本次教改项目分专项、重点、一般三类。经费资助方式分省教育厅资助、学校自筹两种。专项项目说明如下:

1. 学会专项:为发挥相关学会对高校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作用,省高等教育学会、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省高等继续教育学会、中国西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和省高等教育数据中心可结合工作特点单独申报,分别推荐1-2项(不占学校指标)。

2. “双创”教育专项: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以“双创”教育为专题确立5项左右(不占学校指标),研究周期至2017年底。

专项项目统筹安排、单独评定,由省教育厅资助。

(三)立项数量。

2017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总数为300项,其中本科200项、高职高专70项、高等继续教育30项,请各高校严格按限额推荐(附件2)。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 方向性。紧扣“十三五”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任务,重点关注创新创业教育、“四个一流”建设等,鼓励跨校联合选题申报。

2. 科学性。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具体。

3. 实践性。注重实际应用,从教学一线中来,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 创新性。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5. 实用性。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申报高校要求。

申报高校应为本校教改项目研究提供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相应条件,在人员、财力、政策上予以保证并形成激励机制。省教育厅将按照项目分类对立项建设的教改项目给予经费资助,学校按照不低于1∶1标准预算配套经费。普通高校申报高等继续教育教改研究项目,由所在高校教务部门统筹负责。

各高校要加强统筹,做好动员、组织工作。教务部门要加强培育,提高项目质量。项目组要分工明确,避免“搭车”现象。

(三)项目主持人要求。

1. 项目研究工作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