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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意见
201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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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意见

教党[20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发表重要讲话。2015年12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的鲜明主题。我们要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大力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共同精神支柱和强大精神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要从青少年做起,这方面工作是管长久的、管根本的。在各级各类学校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内在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现就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永恒主题,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学习贯彻活动,以座谈会、论坛讲座、主题班会、党团组织生活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把握当前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根本要求,增强对爱国主义宣传教育的理论自信和行动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高校学生工作专题研讨培训和全国高校辅导员骨干培训的必修内容。及时反映各地各校贯彻落实的举措成效,大力宣传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优秀师生典型,宣传他们立足岗位、爱岗敬业、报效国家的朴实情怀和感人事迹,引导人们关心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把对祖国的热爱之情转化为实际行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紧密结合。进一步推动各地落实《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中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结合开展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选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个人和集体,建设“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校”等活动,开展深入、持久、生动的爱国主义宣传教育,让爱国主义精神在广大青少年学生心中牢牢扎根,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

3.把爱国主义教育有机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把党的教育方针细化为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把爱国主义精神有机融入到大中小学德育、语文、历史、地理、体育、艺术等各学科课程标准、教材编写、考试评价之中,纳入教育教学实践环节。完善相关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把爱国主义教育与专业教育紧密结合,全方位、多渠道融入人才培养体系。在全国高校学生中,深入开展“我爱我的祖国”、“永远跟党走”等主题社会实践活动。推动各地将爱国主义教育相关内容纳入体育教学计划,探索建立学生军事营地育人长效机制。整理推广民族传统体育。深化爱国主义教育研究和爱国主义精神阐释,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载体、增强教育效果。

4.创新爱国主义教育方式和途径。有效拓展课堂内外、网上网下、平台载体的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创造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使学生处处受到爱国主义精神的感染。加强国旗、国徽、国歌的教育,庄重升旗仪式,让每个学生学会唱国歌,在学校适当场所悬挂国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张贴、设立著名的爱国主义历史人物、杰出科学家、文学艺术家的画像或雕塑。积极引导各地各校利用我国改革发展的伟大成就、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活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华民族传统节庆、国家公祭仪式等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和意识。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全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运用电影、电视、歌曲、戏剧、小说、诵读等多种艺术形式,着力运用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充分利用文化馆、纪念馆、博物馆、旅游景点、部队营地等资源和举办运动